甄選職務 |
類科 |
名額(備) |
資格條件 |
測試科目 |
助理管理師 |
法務 |
2(6)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法務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 具律師證照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民法 2.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3.公司法及海商法 |
財務 |
4(12)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會計、統計、資產管理、金融、財務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 具會計師證照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管理會計 2.中級會計 3.稅法(所得稅法及營業稅法) |
地產 |
2(6)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不動產、地政、資產管理、都市計畫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 具不動產估價師證照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土地法規(包括土地法、平均地權條例、土地稅法、土地登記規則) 2.土地開發及利用(包括區域計畫法、都市計畫法、都市更新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) 3.民法物權編 |
航運管理 |
4(12)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航運、倉儲、物流、運輸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海運學 2.海商法 3.港埠管理 |
創意設計 |
2(6)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工業設計、商品設計、商品行銷、文創、室內設計等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設計與行銷 2.設計管理 3.商品企劃 |
資訊 |
2(6)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資訊處理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 網路管理、PMP、DBA或ERP合格證照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系統分析與設計 2.資料庫管理 3.網路與資訊安全 |
勞安 |
2(6)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勞工安全衛生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以上合格證照者。 4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勞工安全衛生法規 2.勞工安全衛生概要 3.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|
助理工程師 |
工程 |
4(12)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土木、水利、河海、營建工程、建築工程、測量製圖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 具土木(工程)技師、水利(工程)技師或建築(技)師證照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工程力學與結構 2.營建管理 3.測量學 |
電機 |
2(6)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機電、電機、電子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 具電機(工程)技師、冷凍空調工程技師證照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電力系統 2.電機機械 3.電路學 |
機械 |
2(6)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機電、機械、造船工程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 具機械(工程)技師、造船工程技師、冷凍空調工程技師證照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工程力學(含流力) 2.機械設計 3.材料力學 |
航運技術 |
2(6)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航海、商船、航運技術等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航運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 具三等船長或二等管輪船員適任證書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海運學 2.航海實務 3.航海英文 |
環保 |
2(6)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2.曾任環保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。 3.具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英、日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」中,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。 ◎加分資格條件:(筆試總成績加10%) 具有環境工程、工業安全技師證照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環保法規 2.污染防治 3.環境規劃與管理 |
助理技術員 |
航運技術 |
4(8) |
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航海、商船、航運技術、交通管理等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海運學概要 2.航海實務概要 3.航海英文概要 |
環保 |
4(8) |
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 1.環保法規概論 2.環境工程概論 3.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論 |
工程 |
4(8) |
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工程力學與結構概要 2.營建管理概要 3.測量學概要 |
電機1 |
4(8) |
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電力系統概要 2.電機機械概要 3.電路學概要 |
電機2 |
2(4) |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2.具職業小客車以上駕照者。 |
機械 |
4(8) |
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工程力學概要 2.機械設計概要 3.材料力學概要 |
助理事務員 |
財務 |
4(8) |
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管理會計概要 2.會計學概要 3.稅法概要(所得稅法及營業稅法) |
資訊 |
4(8) |
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系統分析與設計概要 2.資料庫管理概要 3.網路與資訊安全概要 |
行政 |
12(24) |
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 |
共同科目:1科 包含(1)公文;(2)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:3科 1.行政學概要 2.行政法概要 3.管理學概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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