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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很開心在第一次準備之下,就能如願在今年普考社會行政的榜單上站一席之地。以下是我在踏入國考後的心路歷程以及準備方式,希望可以幫助到在準備考試過程中、仍處於迷惘的你,找到那一點前進的動力,加油!!!

 

各科成績

國文 38 測14
法學知識與英文 62
社會工作概要 27    44
行政法概要 76
社會研究法概要 59
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30 測40
平均 65     名次 79 錄取標準  64.17

 

一、踏入公職門檻的契機

  去年八月初,我剛從澳洲打工度假回台,對於自己未來想從事的工作,還處於迷惘的狀態。因此在和男朋友討論後以及獲得家人的全力支持下,決定到志光公職了解國考的資訊,並在九月底完成報名後,正式開啟我全職考生的生活了!

 

二、下定決心,堅持考取

  剛開始報名的時候,想說給自己兩年當全職考生的時間,畢竟是在外租屋,也有不小的經濟壓力。但是在經過一個月的準備下,男朋友以及老師們的鼓勵下,我最後選擇考取班!不是對自己沒信心,而是我有著既然都決定走國考這條路,一定要成功上榜的決心至於若兩年內未考取,就要過著半工半讀的生活了。

 

 

三、擬定讀書計畫,找到適合自己的讀書方式

  當初會選擇社會行政,是因為大學就讀社會工作學系,想說準備起來應該比較容易,但其實國考的考試範圍更廣更深,再加上畢業後也未從事社工相關行業,脫離專業知識和課本也有段時間,所以每個科目仍花了不少時間研讀。

從報名到上考場只剩下九個月的時間,如果想要盡速考取,規劃每日的課程進度表是必要的。我分成前中後階段,每個階段都是三個月,一天讀書從早上九點到晚上七點。

  • 國文(公文、作文、測驗)

剛開課跟考前三個月會看視訊課程做複習,將老師說的和課本上的重點做筆記,往後複習就只看筆記。

公文則是考前一個月每天都要練習考古題。

  • 英文、憲法、法緒

英文真的沒有範圍,就也沒特別做準備。吃老本囉!

憲法如老師們所說,分數要拿到,把大法官釋字和常考的數字題目背熟,該掌握到的分數都要拿到。

法緒範圍也是很大,尤其是民法讓人頭痛,同樣也是基本分要拿到,像是行政法或勞基法、社福法等。

  • 行政法

完全沒接觸過法科,所以在讀書期間課本跟課程看得很熟。因為想先以普考為目標,故很勤奮的練習歷屆的考古題。

  •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

這科目是我全部專業科目花最多時間的,也是我最喜歡的科目,雖然社政法典要背的法條不少,但跟生活都是息息相關的,所以背起來沒那麼痛苦。

  • 社會工作

雖然這科是大學的重要專業科目,但是脫離學生時代也有一段時間,要背的理論也是不少,不過老師常會藉由社會新聞舉例,也有助於幫助記憶。

  • 社會研究法

這科的出題範圍較好掌握,可以藉由勤練考古題,會發現其實都是那幾個常考的題型。

 

四、善用時間,養成運動的習慣

  我早上九點就會到補習班報到,一天最多聽兩堂課,聽完課就做考古題或是自修,待到晚上七點再回家。有些全職考生一天讀書超過12小時,甚至週末也沒休息,但是我個人覺得適當的喘息很重要,畢竟準備國考這條路是很漫長的,我周末會有一天休息日。另外我回到家是不讀書的,只想徹底的放鬆,帶家裡的小狗散步,去健身房運動,適當的運動對全職考生很重要,有助於紓解一整天讀書的壓力阿~

五、志光數位學院給我的幫助

讀書環境:
  我是報名數位班,好處是可以很彈性安排聽課時間,而且不受地點的限制,最重要的是,可以自由控制播放速度,遇到不懂的地方或是不熟的部分,都可以反覆聽課,這對我在課程的複習上,有很大的幫助。

申論批改:
  剛開始準備的時候,對於如何寫申論題毫無頭緒,在與朋友討論以及櫃檯人員的鼓勵之下,終於鼓起勇氣動手。然而每個月的申論題對我,都是一種新的挑戰,但在幾次的練習下,看到老師的評語及回饋,對自己都是種激勵
心裡總是告訴自己,在多次練習下,繼續堅持下去,總會有好的成績的。

六、我上榜了!!! 難以言喻的喜悅

     準備九個月,終於要上正式的高普考國家考試了,考試的過程中,一直告訴自己要發揮全部的實力,要盡最大的努力,不管結果如何,只要盡力就問心無愧了!也許是神明眷顧老天保佑,普考的考試我寫得蠻順手的,考題大多都能夠讓我盡情發揮,心裡也萌起一股希望。

     等待放榜這段日子,只讓自己休息十天,之後又回到補習班報到,因為在尚未確認上榜前,還是得每天讀書。

  終於等到放榜的當天,和男朋友在家一起等待公布的結果,看到榜單上有我的名字,當下開心到一直尖叫,很難以置信。至今都難以忘記和家人告知我順利上榜時,家人們驚喜又開心的樣子,能成為家裡的驕傲,真的讓我覺得這一切的辛苦都值得了!!!

  謝謝家人跟男朋友的支持和鼓勵,以及志光老師們的敦敦教誨及教導,和志光櫃台人員們的熱心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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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sinchuc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